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的控制要求、监测和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工业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注:在国家和我省现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凡是无行业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控制的污染源,应当执行本文件。国家或我省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未做规 定的,应执行本文件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HJ/T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501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738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739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1153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
HJ1154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
WS/T 757—2016 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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