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优质服务

竭诚服务,共谋发展

施工保障

流程严谨、匠心工艺

售后服务

热心、细心、放心

全国咨询热线

020-31041206

13322818306

清露源专注环保,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
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标准法规  > GB 21902-2008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罗家村段62号3栋2-A6(永隆产业园)

咨询热线:

020-31041206

13322818306

扫码关注清露源环保

GB 21902-2008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2-07-27 16:17人气:2517

前 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革与人造革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 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 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 行,不再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温州人造革 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8 年 4 月 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企业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企业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 管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其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 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 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GB/ T 6920—1986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T 7478—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1—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T 11890—1989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 T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T 11903—1989 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T 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 T 16758—1997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Z/T 1606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酰胺类化合物

GBZ/T 1605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脂肪族酮类化合物

GBZ/T 16042—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芳香烃类化合物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2007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


标准全文请点击下方链接免费下载查看:

GB 21902-2008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推荐资讯

电脑版 | 手机版